中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计划
能源消费引发了生态环境、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外部性问题,需要政府规制手段有命令与控制和激励性两类,激励性手段又可分为数量规制和价格规制两种,数量规和手段要注意初始指标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价格规制手段则要综合考虑征税带来的各种影响。实践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措施和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举措,间接控制了能源消费总量,实现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计划提出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性指标,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实施中要优先控制化石能源,并注重发挥市场手段,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保障政策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