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推行绿色建筑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 (第一阶段)
强制推行绿色建筑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 (第一阶段)
自2008年至今,中国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已近4年,获得标识的项目数量从2008年的10项,到2009年的20项,到2010年的84项,直到2011年前10个月就评出标识项目144项,尽管项目数量逐年迅速增加,但与我国每年近20亿平米的新建建筑面积相比,我国绿色建筑的规模还很小。2011年初,温家宝总理对绿色建筑提案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绿色建筑是建筑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的直接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并让建设行业“抓住机遇,千万不要丧失机遇”。根据温总理的指示,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并编制了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于近期出台。该方案对中国绿色建筑的未来发展提出了规划和要求,预示着中国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的时期即将到来。
针对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特点,“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拟采取“强制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即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场馆和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强制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对其他项目仍采取自愿性实施的原则。
然而,哪些建筑、哪些地区适合强制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强制实施采用的标准如何?强制推行绿色建筑的实施途径和社会成本如何?我国强制推行绿色建筑制度与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关系如何?等等,上述问题都需充分结合当前我国绿色建筑的建设、技术水平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特点,在充分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加以确定。因此,尽快开展强制推行绿色建筑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为绿色建筑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意见,对完成“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保障其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