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进展

《修订空气质量标准 保护人群健康》研究报告发布

2012 年修订和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的一个里程碑。在PM2.5 首次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中国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逐年下降,城市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显著。然而,随着我国超过六成的城市空气质量的全面达标,现行标准已不再具备引领大部分达标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作用。202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但是,空气质量标准何时修订、将标准设置在什么水平、新标准的实施将带来什么效益、付出多大成本、产生什么经济影响,这些决策者关切的问题亟需开展全面、综合的研究。

2024年1月23日,北京大学联合复旦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22年发起的空气—气候—健康集成研究计划与交流平台(以下简称ARCH平台)在北京大学中关新园顺利举办年度会议暨报告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修订空气质量标准 保护人群健康》旗舰报告。

该报告从“科学认知”、“标准制定”、“管理策略”三个维度,梳理了中国空气质量标准所具备的工作基础,分析了科研、管理等方面潜在的不足和问题,旨在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提供科学分析和参考。

科学证据的评估和本土化验证是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重要基础

已有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空气污染暴露与多种有害健康结局有关。然而,对于不同“暴露- 结局”组合,研究进度并不相同,证据强度也有差异,究竟哪些“暴露- 结局”组合应该被决策者采纳,用于支撑环境空气标准的制定修订,需要对已有证据进行全方位评估和本土化验证。报告的第一部分“科学认知”总结了现有健康效应研究的前沿和不足,并结合本土数据对部分关键结果进行了验证。

据报告总结,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空气污染物的短期和长期暴露会不仅引发公认的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而且对内分泌系统,不良生育结局产生影响,增加超额死亡风险,并对幼儿、孕妇、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的影响更加明显。

与此同时,对京津冀地区实际流行病性学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空气质量改善,尤其在重污染期间的预警应急和健康提示明显降低了过早死亡和致病率等多重健康结局风险。同时,PM2.5中的超细颗粒、含碳颗粒物可能更具健康危害。

大气环境基准和成本效益分析是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的重要支撑

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尽管存在差异,但遵循一套基本的流程,即:需要通过科学评估来分析政策选择、提出标准或限制值、并辅之以公众审查和决策,其中大气环境基准和成本效益分析是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重要支撑。报告的第二部分“标准制定”梳理了大气环境基准在国际主流的空气质量标准制修订流程中的关键作用,初步对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修订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并以海南省为例分析了加严标准的健康效益。

大气环境基准,即环境空气污染物暴露与健康影响之间的定量关系,是国际上制定环境质量标准、评价、预测和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科学依据。目前我国空气质量标准尚缺乏基于本土健康证据设立的基准,未来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际已有的基准研究和制定体系,建立基于本土队列研究的高质量暴露反应关系,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大气环境基准。

成本效益分析是公认的、应用最广泛和影响最大的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并在全球范围广泛应用。美国环保署在分析《清洁空气法案修订案》时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得出,年减排成本约650亿美元,经济效益近2万亿美元,而因避免过早死亡获得的健康效益为1.8万亿美元,效益超过成本的30倍左右。国内研究以2020年空气质量为基础情景,并在固定人口总量和年龄结构(静态)的前提下,估算当全国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25 μg/m³(相当于WHO IT2)、10 μg/m³( WHO IT4 )、以及5μg/m³( WHO AQG 2021)时,可实现的因过早死亡风险规避所带来的健康效益分别为1.07万亿、3.1万亿和4.2万亿元人民币,分别相当于2020年GDP现价总量101.3亿元的1%、3%和4%,远高于措施实施的成本。如进一步考虑老龄化等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等实际因素,则实现10 μg/m³标准将带来四倍以上的健康效益。

研究团队以海南省为例,对其地方空气质量的加严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以海南省以建设中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战略指引,瞄准实现世界领先的空气质量,对标WHO最新指导值或过渡期指导值设计了新的海南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如将PM2.5的标准由国标的年均35 μg/m³加严到10 μg/m³,将臭氧日最大8小时标准从国标160 μg/m³加严到120 μg/m³。研究分析发现,相关标准的加严可有效降低海南省因PM2.5和臭氧暴露所导致的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及早逝人口,体现了按更高标准保护人体健康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先进理念。

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风险预警系统有助于增强公共健康防护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身体健康,既需要政府重视,也需要每个公民身体力行。报告的第三部分“管理策略”提出要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风险预警系统,提升公众认知,增强公共健康防护水平。

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ir Quality Health Index, AQHI)是将环境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整合到空气质量指数中,以反映空气质量对人群的急性健康危害为目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数。AQHI的发布能够让公众及时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但是,国内的AQHI起步较晚,存在缺少高质量数据支撑,方法学和部门合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能源基金会支持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探索通过“蔚蓝地图”构建环境空气质量个体健康指数和高风险企业周边人群风险提示功能并实时发布,实现在线评估不同人群暴露多种空气污染物的综合健康风险,可以提高居民对环境健康的关注度,并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来最大化规避风险。

政策建议:以世界级空气质量为目标建立完善空气质量基准系统,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

一是加强空气污染健康效应的基础研究,支撑空气质量基准体系的建立完善。

  • 空气污染的健康效应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的科学基础,对于新型健康结局(包括脑卒中、二型糖尿病、低出生体重和早产等),有必要引起重视和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数据的共享机制,结合大人群、多组学的分析方法,在阐明生物机理的基础上,识别易感人群的暴露反应关系,以帮助识别空气污染健康效应人群异质性。尽快开展研究、定量分析大气成分和人群构成差异对大气污染暴露反应关系的修饰作用,以便支持合理规划分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基准是标准的基础,目前WHO指导值或基准主要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的研究和当地的数据结论,有必要系统研究中国本地化的空气污染与人群健康的暴露反应关系,从而推动空气质量基准的出台。应依托中国环境基准委员会,建立生态环境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密切合作机制,开展中国空气质量基准的基础性研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急慢性影响的系统性研究,包括超低浓度区间、不同区域、易感人群等暴露反应关系、浓度暴露与不同疾病之间以及与气候变化相互作用的相关性等。

二是充分结合国际经验、本土证据、“双碳”战略,加快推进标准修订

  • 发达国家更新空气质量标准频次一般不超过8年,而当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已达标(29 μg/m3),距离上一次修订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超过十年。因此,应尽快启动标准评估修订程序。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应以我国本土的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基准研究成果为主要依据,明确环境污染物最低暴露风险,同时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基准/标准制修订经验,在系统评估我国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制修订,并组织包括科学、工程、管理、法律、经济等多领域专家,建立空气质量标准定期审查和评估机制。
  • 中国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要充分考虑我国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区域特征,必要时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性空气质量标准或设置过渡期目标,实现“一地一策”地进行空气质量管理。可尽快制定和发布实施《海南世界领先水平空气质量标准》,考虑新标准和现有标准并行实施,涉及考核的地方统一采用国家现行标准,对自贸港等不涉及考核仅用于评价的区域可以考虑采用新标准引领,后期逐步过渡到考核阶段。
  • 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制修订要充分考虑“双碳”战略对降污减排的加速作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推动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建议2025年前将PM2.5标准加严到25 μg/m3,2030年前将O3标准加严到140 μg/m3,2035年前、2050年前将PM2.5标准加严到15或10 μg/m3,将有力推动能源生产、交通、工业、建筑和居民生活等各行业污染和碳减排。

三是建议完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空气污染健康效应复杂性,增强健康风险预报和预警

  • 科学开展空气质量评价。在空间评价上,强化单站达标评价,推动污染地区的精准治理和敏感人群的健康防护。在时间评价上,可考虑提升PM2.5等污染物日均浓度全年达标率,从而降低短期暴露带来的急性健康风险。对于年均浓度应采用三年滑动平均计算值,以有效过滤当年度因气象条件波动带来的浓度较大幅度的改变。
  • 从PM2.5总量控制逐步向以高健康风险的PM2.5成分/来源控制进行转变,重视交通、居民固体燃料等污染来源。针对PM2.5成分建立标准限值,开发以PM2.5成分健康影响为导向的预警系统;对于医疗机构,需要关注PM2.5污染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如增加医院床位,更加关注心血管事件的发生,提醒心血管疾病患者做好健康防护,并给予指导;对于公民个人,提高对PM2.5成分及重污染事件健康影响的认知,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在PM2.5重污染天气下的出行活动,一旦发生不良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是以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为抓手,优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推动环境改善、健康保护,气候安全等多重目标

  • 在更先进的空气质量标准体系驱动下,到2030年前,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必须通过更大力度的“四大结构“调整措施,并配合更严格的末端治理措施,通过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加快散煤清洁化替代进程,持续推进非电行业、柴油机和VOC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全国人群PM2.5年均暴露水平可从2020年的33μg/m3下降到21 μg/m3
  • 2030年之后,由于末端治理措施的减排潜力基本耗尽,碳中和目标下的深度低碳能源转型措施将成为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深度改善的动力源泉。
  • 根据相关研究,在最严格的碳中和情景下,到2050年我国将基本完成低碳能源转型,2050年全国碳排放总量将在当前排放水平基础上减少90%以上。届时,全国人群PM2.5年均暴露水平达低于WHO 2005年版本指导值10 μg/m3,模型测算可抵消老龄化带来的健康损失,减少因空气污染过早死亡超过370万人。空气污染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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