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把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成中国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12月4日到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承办,美国环保协会(EDF)、能源基金会(EF)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共同支持。本次会议以完善中国排污许可制度为主题展开研讨,并就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排污许可实施经验进行交流。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他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近两年,中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家层面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等重大行动计划,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明显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环保部正在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并已在浙江和重庆等地开展试点,通过衔接整合环评审批、总量控制、“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相关制度,落实企业责任。
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的环保部门、政府、组织和国内的部分省市、中央企业、高校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以完善中国排污许可制度为主题,就排污许可的制度框架、技术体系、监督实施机制等进行深入讨论,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