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中国角|国内外专家共同探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团长赵英民出席并致辞
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能源基金会支持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中国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多赢”主题边会在沙姆沙伊赫时间11月6日下午举行。中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团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出席会议并致辞。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副司长刘锋、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田成川、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做主旨发言。中外区域和城市、企业、社会组织、研究机构、高校代表,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展开交流与探讨。会议由宣教中心副主任何家振和能源基金会环境管理项目主任刘欣共同主持。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致辞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赵英民表示,基于环境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征,中国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在减污中降碳、在降碳中减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力抓手,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未来,中国将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步伐,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与国际社会一道,凝聚共识、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实现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增效的政策与行动,携手为构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刘锋副司长在主旨演讲中表示,“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田成川发言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田成川主任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减污降碳一头连着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应对气候变化,对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了全世界最先进的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技术体系,清洁能源占比上升到25.5%,新能源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全国PM2.5平均浓度比2021年下降56%,创造了世界空气污染治理史上的奇迹。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发言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邹骥总裁在主旨演讲中指出,大气污染与碳排放同根同源,2013年以来,大气治理措施累计实现碳减排超过24亿吨,在取得环境、气候、健康效益的多赢的同时,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增长。下一阶段,应从提升基于健康保护的标准体系、完善减污降碳的战略路径框架、创新能源、工业、交通和用地的减污降碳技术路径、更新城市和农村减污降碳管理模式、完善许可证为核心的排放源环保制度等方面,促进中国和世界完成气候中和,达到世界领先标准的空气质量,实现绿色经济增长。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能源创新、Climate Imperative首席执行官何豪(Hal Harvey),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王仲颖,克莱恩斯(Client Earth)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Dimitri de Boer),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亮,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总经理曲宏亮等嘉宾分别分享了典型领域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经验。
贺克斌院士表示,技术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核心,现阶段碳减排关键技术已进入商业化的占三分之一,还在进行测试和示范的占三分之一,还在基础和概念性阶段研发的占三分之一核心关键技术亟待研发、创新;何豪指出,应基于减污降碳协同的目标和要求,分行业评估 其不同减排路线的经济收益,从而推动行业企业制定费效比更好的长期战略,从而节约能耗资金;龙迪建议,进一步夯实减污降碳领域的法律基础,推动污染控制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治理,并做好未来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环境诉讼的法律制度准备。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以淼,伯克利法学院法律、能源与环境中心执行主任、加州大学加州气候变化研究院高级顾问路易斯·贝兹沃斯(Louise Bedsworth),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长闫继红、青岛西海岸新区副区长周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处长梁文玥,意大利伦巴第大区政府,空气质量与气候事务负责人姜卢卡·塞巴斯蒂亚诺·古力耶里(Gian Luca Gurrieri)分享了区域和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经验。
刘欣主任代表主办方对此次会议作了总结,一方面,要以大气与温室气体协同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标准、总量、环评、许可 、环保督查等环境管理制度,协同管控PM2.5、 臭氧、二氧化碳及甲烷等多种因子,“十四五”可以重点在完善健康保护为核心的空气质量标准、建立协同减碳的固定源排放许可体系、强化减污降碳立法与监督三方面实现率先突破;另一方面,针对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开展用能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生产工艺和治理环节的节能减排新技术示范;同时,通过碳市场、碳税、自愿减排机制及其他价税财金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自主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