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并行不悖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
从现在到碳达峰还有不到10年的时间,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同时要通过降低碳强度来实现碳达峰。碳排放强度指的是单位GDP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降低碳强度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调整产业结构、降低能源强度,二是优化能源结构。
中国当前高耗能产业比重太大。中国能源强度从2010年时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进步到了目前的1.3倍,如果再进步到1.0倍,生产同样的GDP所消耗的能源在中国现实情况下可以减少十几亿吨标准煤。在当前水平下,能耗每降低1%,就能相应减排1亿多吨的二氧化碳。
同时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一方面要保证在“十四五”末期,煤炭消费达到峰值,我们才有可能在2030年前达峰;另一方面“十四五”期间的能源消耗应当保证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因此能耗还会有大约2%的增长,该增长将主要由非化石能源和一部分天然气的增长来替代。
应该指出,低碳转型跟能源安全并行不悖。以兰考的试点为例,兰考以前主要依靠输送进来的燃煤发电,经过三年多的能源转型,现在当地的用电来源于风电、分布式光伏,再加上生物质能、地热和部分垃圾发电,全都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基本自给自足。兰考的成功转型说明了地方能源结构可以优化、可以走向低碳,能源安全不仅没有受到丝毫影响,而且还能有所增长。
中国的双碳目标符合“共区”原则
“共区”指发展中国家跟发达国家共同对气候变化负有责任,但是责任有区别。现在国际上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已经达峰,中国在这个发展阶段承诺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表明了一个发展中大国对国际应对气候变化高度负责的态度,是符合“共区”原则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按排放曲线来看,2006年以后中国每年的排放总量开始超过美国,也超过了欧盟,现在全国每年大约排放100亿吨的二氧化碳,曲线这几年在这个位置震荡,如果政策引导得好,应该能够实现曲线稳定达到最大值,不再增长。2030年前实现达峰是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必须防止攀高峰、冲高峰,防止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
必须理解碳达峰是能源革命的一个里程碑,也是碳中和的基础,2030年的峰值如果能够尽量低一点,之后实现碳中和的条件就会好一点、成本也会低一点。不能把这个碳达峰理解成为可以在限度内尽量发展,而是要尽量降低碳强度、至少降低65%以上。
碳达峰给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机遇,应当逐步调整高耗能产业比重过大、产业偏重的情况。在减少高耗能产业的同时还应增加一些产业,比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促进新型发展。
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是导向高质量发展
实现碳达峰的关键不是限制发展,而是导向高质量发展。在产业调整方面,不再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同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信贷服务业。
在能源转型方面,要控制化石能源的总量、节能提效,“十四五”期间能源强度必须降低13.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8%以上,煤电在“十四五”末进入装机、电量开始稳步减少。这一点对一些主要依靠煤电的地方会有影响,因此应主动转型,适当控制化石能源的总量。另一方面,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期间主要对可再生能源实行增量发展,到“十五五”就必须开始有一部分替代,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必须发展智能电网、发展储能和一系列具有灵活性的资源,让电力系统、能源系统具备柔性、平衡的功能,保证优质电力输出。
碳达峰和碳中和两个目标是能源革命的两个里程碑
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国家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策,也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会带来一系列的进步,科技进步带动工业进步,带动整个交通、建筑的进步。所以现在提出瞄准碳中和,实现碳达峰,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社会各界都要付出巨大努力,很多企业也都在主动做出转型规划,而这件事情对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具有历史性的意义。